船舶维修环保管理方案(船舶维修环保管理方案范本)
发布时间:2024-10-17阅读次数:17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的...

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 海洋环境的一般规定 第十条 船舶的结构、设备、器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技术规范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要求。

第十九条 船舶进行涉及污染物处置的作业,应当在相应的记录簿内规范填写、如实记录,真实反映船舶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数量、处置过程和去向。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国际条约,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适用本规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发布。

第二条 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第四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所辖港区水域内非军事船舶和港区水域外非渔业、非军事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工作。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适用本规定。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外发生污染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污染的,其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也适用本规定。

天津港防治船舶污染管理规定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本市环境,根据《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天津港海洋环境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天津港海洋环境,是指根据天津港口总体规划划定的水域环境和水域上空的大气环境。

2、从事港口船舶废油、含油污水接收业务,除了需要具备国家规定的港口经营许可条件外,还需要具备接收场所、设备设施、处理突发污染事故的能力等条件。进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需要符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管理的规定,并向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危险货物港口作业手续,接受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3、将第六条修改为:“本市公安机关天津铁路客运车站地区派出机构依法对铁路客运车站地区的社会治安、公交治安和交通秩序实施管理,并接受站区办的统一协调,支持和配合站区办做好管理工作。

4、天津水域:天津港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临港区及附近水域通航安全管理、船舶通过天津新港船曾安全监督管理、海河下游旅船艇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

5、制定并实施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将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情况纳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作为招投标的重要依据。

上海港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管理办法

船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域严重污染的,港务监督可以采取强制清除或者强制拖航措施,控制或者预防污染损害。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肇事船方承担。第十五条 (船舶污染水域后开航的限制)船舶造成水域污染的,船方必须办妥有关污染清除、污染赔偿或者赔偿的经济担保手续后,方可开航。

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应当在污染物接收作业完毕后,向船舶出具船舶污染物接收单证,并由船长签字确认。船舶污染物接收单证上应当注明作业单位名称、双方船名、时间、地点,以及污染物种类、数量等内容。

对违反本规定的船舶,凡由港航监督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处罚的,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不再处罚;凡由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本规定处罚的,港航监督不再处罚,但对造成水域污染严重的船舶,按本规定处罚过轻的,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移送港航监督处理。

需要进入管控区水域、核心管制区水域的船舶经过长江上海段浏河口、圆圆沙以及黄浦江101灯浮、107灯浮、轮渡泰公线、轮渡临浦线、关港、奉浦大桥等报告线时,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名、船舶种类、船舶尺度、载货性质以及进入管控区水域、核心管制区水域的时间和目的等情况,并服从海事管理机构的指挥。

其主要职责包括行使执法权,确保水上航行安全,防止船舶污染,对上海市沿海、沿长江水域和上海港区内的水上监管和船舶污染控制进行统一管理。上海海事局还承担着船员管理工作,负责规定区域内船舶和海上设施的检验管理、航标管理、港口航道测绘以及岸台通信等关键任务。

据上海海事局介绍,《条例》为上海市加强船舶污染防治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打造符合上海实际、体现上海特点的船舶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有助于提高上海市对于水域和港区的综合管理能力,贯彻落实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切实保护长江生态环境,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

船舶有害物质清单(IHM)的编写与维护

1、船舶有害物质清单(IHM)的编写与维护是实现船舶绿色航行的关键步骤。 在环保意识不断增强的背景下,船舶建造行业正经历一场绿色变革。 《香港公约》和欧盟法规要求全球航运业严格控制船舶有害物质。 IHM清单包括13种关键有害物质,如重金属、易燃物质、石棉和PCB等。

2、随着社会进步和环保意识的提升,船舶行业对低害或无害物质替代有害物质的需求日益增强,遵循《香港公约》和欧盟拆船法规,船舶有害物质清单(IHM)的编写和维护变得至关重要。IHM列出了如重金属、易燃油漆、石棉等13项有害物质,并强调了PCB等特定材料的管控。

3、《香港公约》和欧盟法规的出台,犹如航标,引导着全球航运业对船舶有害物质的严格管控。其中,IHM(船舶有害物质清单)的制定与维护,是关键的一环,它涵盖了13项关键有害物质,如重金属、易燃物质、石棉和PCB等,确保船舶在生命周期中实现环保与资源的有效利用。

4、美国船级社(ABS)发布了《有害物质清单(IHM)指南》,该指南提供了关于机构认可、有害物质调查和测试方法等方面的信息。 该指南对相关国际法规要求进行了补充和实施指引,有助于更有效地管理和控制船舶上的有害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