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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3阅读次数:52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8)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监督管理,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治船舶污染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2、为了强化对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监管,确保水上安全和环境保护,本规定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相关国际公约的法律法规制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安全管理规定,对于船舶的管理有明确要求。首先,根据水上安全和环保管理规定,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需建立和实施船舶安全营运及防污染管理体系(第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六章明确了法律责任条款,确保了对相关行为的有效监管。第三十三条规定,海事管理机构有权对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进行定期检查,如发现违法情况,会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5、从2004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施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在此之前,1981年由交通部发布的《船舶装载危险货物监督管理规定》(编号:〔81〕交港监字2060号)将不再适用。

6、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四章着重于申报管理,要求船舶在进出港口或过境停留前,必须提前24小时通过直接或代理方式向海事管理机构进行申报,经批准后方可作业。国际航行船舶还需遵守《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检查办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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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船员电子申报系统帐户时,船员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fw.msa.gov.cn)实施远程开户,无需到海事管理机构现场进行个人信息采集。船员也可通过中国海事局官网(https://)—“在线办事”--“一网通办平台”登陆海事一网通办平台。

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已经上线,现在并正常运行,新版海事服务系统将替代原有的船员电子申报平台,船员、航运公司、管理公司及船舶管理人员等均可登录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申报、审批、报名及先关的管理工作。很多船员并不知道海事综合服务平台登录网址,下面,为船员、航运公司提供海事综合服务平台登录端口。

船员自行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网站(https://)首页“互联网+政务”,点击进入综合服务平台。登录综合服务平台,选择“船员管理”菜单中的“船员电子申报系统”。打开船员综合信息查询菜单,向下拉到底部,选择船员任解职登记信息,即可查看船员资历。

登录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以及验证码,点击登录。成功登录后,将鼠标移至“船员管理”模块,就会看到“船员电子申报系统”,然后单击“船员电子申报系统”耐心等待系统缓冲。缓冲结束后就会出现可以申请的证书一览表,根据需求进行选择。

船舶停航船长解职怎么签

1、准备必要文件:船员本人或其派出单位需要携带《船员服务簿》等相关文件,并填写《船员任职/解职信息补录工作单》。前往海事管理机构:船员本人或其派出单位需要前往解职地的海事管理机构的船员管理部门。

2、以前资历可以等到新船长来了帮你往前写,但是现在需要刷身份证了,就不好作假了。

3、遇有台风等恶劣天气或紧急情况时,停航船舶应按照正常营运时的最低配员要求配备值守船员。

4、八)根据天气预报,海上风力没有超过船舶抗风等级。第四章 违章处罚第十五条 凡不符合第三章签证条件或未办理签证的船舶,渔港监督机关有权禁止其离港、限期离港、停止作业、停航等,并对船舶所有人(经营人)、船长或其他有关人员给予警告、扣留或吊销职务证书、罚款等处罚。

5、第二十条 船舶进出渔港依照规定应当到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办理签证而未办理签证的,或者在渔港内不服从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对水域交通安全秩序管理的,由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扣留或者吊销船长职务证书(扣留职务证书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