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代理责任制度范本(船舶代理责任制度范本图片)
发布时间:2024-07-12阅读次数:49

中国港口相关制度

为指导各地加强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工作,保障港口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部组织编制了《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安全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

特殊经济区是一个国际经济法学的概念,起源于各国的经济活动的相关实践。

第四章:应收账款监控制度 第十七条:财务部应于每月5日前提供一份当月尚未收款的〈应收账款帐龄明细表〉,提交给销售部、主管销售的副总经理。由相关业务人员核对无误后报经总经理批准进行账款回收工作。

.船舶检疫、船舶防疫措施等信息。4.船舶靠泊期间相关密切接触者信息。5.生活污水、压载水处理装置运行信息。(二)加强人员和车辆信息管理 港口企业对进出港口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核对,加强信息采集,实行闭环管理。对外开放码头,中国籍人员凭健康码绿码通行,上船船员和境外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通行。

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1、本条规定不影响沉没物、漂浮物的所有人、经营人向第三方索赔的权利。第四十一条 未经主管机关批准,不得擅自打捞或拆除沿海水域内的沉船沉物。第九章 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第四十二条 船舶、 设施发生交通事故, 应当向主管部机关递交事故报告书和有关资料,并接受调查处理。

2、第三十三条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制定可能危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以及预防自然灾害预案,建立健全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第三十四条 船舶进出港口,应当依照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3、进出船舶报告区的船舶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海事管理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通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船舶进出港口的,应当遵守有关船舶签证管理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签证。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根据福州海域的交通状况及时发布有关通航安全信息。

4、四)保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要的投入;(五)落实安全责任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六)依法报告水上交通事故;(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客运经营人应当定期开展客运航线安全评估。

5、为了维护沿海的海上生产、营运的治安秩序,保卫沿海船舶海防安全,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沿海船舶治安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6、第二十条 排污单位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排放污染物超过正常排放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和损害的单位,并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船舶造成污染事故的,应当向就近的航政机关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 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