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18修订)
1、《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旨在通过一系列规定和措施,防止和减少船舶对海洋环境的污染,保护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海事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具体负责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第五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需要,组织编制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实施。
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提高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控制、减轻、消除船舶污染事故造成的海洋环境污染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有关国际条约,制定本规定。
4、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保护内河水域环境,并有权对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第六条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加强船舶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宣传,在航道沿岸设置宣传设施,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贯彻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增强船员等水上作业人员的污染防治意识。